曾志参加“革命”时只有十五岁。为甚么有那么多少男少女陶醉于革命呢?她回忆道:
面对如火如荼的革命形势,我热血沸腾,再也坐不住了。我从一个深居简出的教员家眷,一下成为抛头露面的知名人物。我还作了刻意的打扮,把留长的头发又剪短了,脱下旗袍,换上了男学生装,包扎上红腰带, 有时头上裹了块 红头巾,背著红缨大片刀, 看起来十分威武神气,人称红姑娘。
“革命”给了这个十五岁的小丫头甚么样的权力呢?是“抄家分浮财,包括放火”:
那时我身上有一种红的狂热、革命的狂热。最为可笑的是,有一回,我路过城门楼,突然觉得这庞然大物太可恨。工农红军攻城时,国民党部队就是倚仗这门楼阻挡革命军进城,这样的地方应该毁掉它。于是,一阵热血冲动,我一人抱来一堆干草跑上城楼,把二楼给点著了。
当我狼狈地从著火的门楼里跑出来时,一头撞见朱德和一大群围观的群众,朱师长不解地问我怎么回事。我说:“这个城门楼太可恶!妨碍革命,我把它给烧了。”
奇怪的是,朱师长竟没有说什么,只是很慈祥地笑了笑走了。(51页)
论者称:
朱德年长,不会以为门楼必须烧掉,他没有赞扬曾志,也许他认识到革命所需要的狂热并不定要表现为烧掉城门楼。但他没有纠正曾,也许正是因为革命必须有狂热,循蹈规矩、谦虚谨慎的人不会是称职的革命者,直到1959年庐山会议,他还说:“热是革命的基础。”(180页)
众所周知,在国人传统道德观念中,“杀人放火”属于极度凶残的恶行,完全违背孟子所云“人皆有之”的“恻忍之心”。那是“不把人当人”的兽性发作导致的。如果说,歌剧《白毛女》宣扬的是“旧社会把人变成鬼,新社会把鬼便成人”;那么,中共“革命”就是把人变成兽!
---张青:灭绝人性的“革命”及其“领袖”——读《一个革命的幸存者-曾志回忆实录》